事故责任认定没出,医药费一定得机动车出?

前几天下午16时左右,我方开的汽车已经过十字路口中心,而且我们是方向是右为主的前行,这是一辆非机动车,经过改造的有玻璃面的三轮车,左向行驶,撞到我们车尾左面。非机动车的驾驶员,之后摔倒,脑部出现流血。当时已经报警,交警队到场后,做过笔录,勘察现场。我们一直在付医药费,现在已经4天了,交警队还没有出事故责任认定。说等病人安全了,才能出事故件责任认定。现在非机动车方要动手术,要求我们给所有的医疗费,是不是没有事故责任认定,就必须由我方给吗?是非机动车撞在我们车尾的!
补充提问:
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三轮车,是不是划入机动车范畴?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有证明的?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12-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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