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主体

我们公司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但无独立法人资格)与他人签订了合同,现对方违约,总公司作为原告直接起诉是否适格(不以分公司名义,只以总公司名义)??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29-状态:已解决]
马骏律师的解答:

可以以总公司名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多谢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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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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