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民事纠纷是否一定要计入档案永久保存
一个人,无中生有的说我盗取了她的qq,然后报警立案了,警察喊我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我跟警察说没有这种事,我会为自己的话附所有责任。并且在警察局,报案人当着警察那么多人面,还出言不逊,辱骂,诽谤,用很下流的话玷污我的名声。。。。
最后,警察说这件事,要计入我的档案,永久保存
我想请问,在情况都没有明了,在我被当场羞辱,在一切都是她一人胡编乱造的情况下,是不是,录如档案是必须的?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行为一向良好,档案无任何不良记录,我不想因为这种无中生有的事情,耽误我明年毕业出來找工作。。。
麻烦律师们帮我下。。谢谢
补充提问:
可是,他在我qq上的辱骂我的话,全部被她把我qq盗走删除的干净了,还有,她没事就打电话给我,骂我,全部用的是公用电话,这些都是找不到证据了。。。
我怎么去起诉?他做的这些都让人抓不到证据啊。。。。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0-26-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你要注意提供证据,保存证据。
2 。对方辱骂你,且在公安机关,你可以请求予以治安处罚。
3 。警察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不能下任何结论,填入你的档案。
4 。如果没有依据填入你的档案,你可以诉讼解决。
5 。聘请律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