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一亲属,因心脏病住院.后病情加重,家属要求转院,当第二家医院的救护车开始医院门口时,第一家医院的护士,就为病人撤掉了监护设备.以至病人在未抬上救护车上时死亡,可以追究第一家医院的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10-27-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属于医疗过失行为。
2 。应该诉讼解决。
3 。请求适当赔偿。
4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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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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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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