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朋友于08年2月在北京注册了一个公司,09年6月份,由于个人发展需要,转让给原先一位同事,公司目前处于年检中,所以我朋友与那位同事签了一份自己拟的转让合同,等年检通过以后再办理正式转让的手续,可是日前听说,他也要将这个公司进行转让,现在法人还是我朋友,而我的朋友现在在广州又以合伙人的形式开了一家公司,法人不是我的朋友,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合适呢。如果注销原来的公司会对现在这个公司有影响吗?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09-10-29-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北京的公司是否注销,无关大局。
2 。广州公司依然可以办理。
3 。聘请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