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我在一个月前骑摩托车撞到了一个行人,住院花了医药费三万二。我也受伤了,我花了医药费一万八。现在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我想问一下赔偿是怎么算的。是他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我跟他一人一半吗。还是我两个人的总的费用加起来然后平分的 。就像我两总的医药费为五万,平分后是不是我应该赔偿他两万五,再加上营养费,误工费等。 是这样的吗?急! 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0-31-状态:已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既然责任已经认定。
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双方累计相加。
3 。各占一半。
4 。少则补出
5 。保险公司先行支付。
6 。下余部分,分别计算。
7 。聘请当地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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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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