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拆迁问题

律师您好:我几年前租用了县建材厂厂地建厂,现以停业一年多,今年县政府要建垃圾厂,让我拆迁。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参照哪个法律条例,拆迁方应给我提供哪些文件。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1-01-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你本身是租用,所有权不是你。
2 。看你租用期限还有多长时间。
3 。仅对你下余时间造成的损失负责。
4 。县建材厂拥有所有权,赔偿应该对照建材厂。
5 。依据土地法。拆迁管理条例等。
6 。聘请律师参加协商。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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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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