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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我是在浙江打工的四川民工。招聘时是作特种作业职务,现在公司特种设备没有了,公司没有特种设备了。一。公司如果解聘我。公司店广应给我赔偿吗。二。所有劳保用品。工具是否按折价4丶剩余领残值扣款.三.所领工具多长时间应自动销账
咨询者:
fa108569
浙江
[
咨询时间:2009-11-01
-
状态:未解决
]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应该支付给你赔偿金。
2 。劳保用品,工具依据合同履行。
3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4 。聘请律师参加。
5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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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人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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