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服装店遇到的一些问题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情况如下:
2008年7月与广州某品牌服装厂商签订合同,一次交付订金2.8万元(价值零售服装3.8万元),取得在上海经营该品牌服装的首家经营权。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
第一,经营前两个月存在部分换货及新订货行为,由于该厂商在每次送达货物时通过小物流公司,未能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订了三次货,前两次都将货物送在了远离市区和主要线路的 偏僻地区,导致货物没有及时上架,影响了正常经营,最后一次声明送至通过铁路运输送至上海火车站,该厂商在订货后一个星期却又电话确认,是否送至火车站。最终导致货物比预期推迟了近两个星期。由于第三次订货量相对较大。影响程度非常大,最终店主选择放弃经营。
第二,在经营初始,店主应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向厂商反馈,厂商同意讲有问题的服装退换,由于服装大多制作粗糙,店主有苦难言,返货量较大,而在返货过程中厂商只是口头承诺换货,在其网站订金不予相应增加。在经营到第三个月时,退换服装零售价近万元,而新订货物依然从订金中扣除。这样,就使得退回换新的服装只是免费送给了厂家,而证据就只有邮寄单。退换服装价值等资金一项,没有任何办法证明具体是多少。
后来,店主与厂商签订合同人联络,表示不想经营要求退订金。对方没有任何表示,最终导致上面第一条里提到的货物中断,店中闲置近十天。店主在商议无果的情况下只有关门大吉。而仍有近2.0万元在厂商的口袋。服装店关门后一个月,店主再次索要交付的订金,对方在确知服装店倒闭的情况下说,仍然在履行合同,只发出货物,不退回订金。距离最后一次电话联系该厂商,距今接近一年时间,请问店主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如何讨回订金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02-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依据签订的合同,到法院诉讼。
2 。请求退还订金,赔偿损失。
3 。聘请律师参加。
4 。提供厂商违约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