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吗?

我开了家复印社,前天接了个速印活,50张复印后的原稿,每张原稿速印200多份,用于学生课堂练习,不是用于出版发行。刚印完的题纸被文化局没收,并说要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
请问:1、复印社的这种行为算侵权吗?如果算侵权,那么应依据哪条哪款,处以什么样的处罚?
2、如果不算侵权,文化局的处理结果合法吗?如果不合法,他们违反了哪条哪款?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02-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文化局的行为违法。
2 。你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复印社的行为不违法。
4 。不构成侵权。
5 。聘请律师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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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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