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精通房屋买卖的大律师们帮帮我吧!
开始签定买卖房屋合同没有终止日期,买房者拖了半个月未能按合同值日支付房款,中介调解说给买房方又增加了22天的时间凑齐房款,同时签订补充协议于11月6号之前未能给全款,将终止合同!那11月6号那天算违约吗?期间发生的费用买房方都应该负担什么费用呢?我们在5月底就腾房了,买房的把我们的装修砸了,说合同终止给我们要装修费!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11-05-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超过11月6日就是违约。
2 。你们可以解除合同。
3 。买方方应该承担。
4 。给你们造成的损失,买方应该承担。
5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6 。聘请律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