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对方先打我,我被他打在地下,我随手在地上捡起的东西是刀,他又猛扑过来手抓住刀尖,我用力翻身,结果刀口碰到他的手碗,最后到派出所,说我构成故意伤害,被拘留了一个月,后来取保侯审,现在对方鉴定是轻伤,对方现在要我赔尝18000元,我不知是不是应该给他这些钱。请求您给个明确的指点,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06-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是故意伤害。
2 。要负法律责任。
3 。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4 。聘请律师参加。
5 。如果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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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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