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

给人担保,有两个人担保人,当初签字时候约定这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未在借条中写明。现在在借款人还在,并承诺还款的情况下,债主想担保人要求还款,因为另外一个人担保人没固定职业,现在债主一直叫讨债公司人来这边要钱。而且据说借款数额并未达到借条的数额。请问这边要不要负担责任,要怎么负担?债主要讨债公司来,这边能有什么法律手段阻止?债主不通过法院,这边能怎么办?
补充提问:
借款金额并没有足额借款(根据借条总金额来说),那借条也有效吗?而且这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去偿还借条中的借款金额。也要认定为连带责任吗?那在借款人承诺还款的前提下,可以不理会还款要求吗?那要是债主单方面认定借款人无偿还能力就可以来找担保人吗?如果担保人这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资不抵债了,担保责任还要继续承担吗?如果法院要判决,子女(子女已结婚)的资产会不会也计算在担保人资产当中?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11-08-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讨债公司违法,你可以报警。
2 。你是连带责任,
3 。主债务人不能偿还时,担保人连带偿还。
4 。主债务人愿意偿还的,应该由其偿还。
5 。如果有欺诈行为的,你不承担责任。
6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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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豫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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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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