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可是在本地问过好几个事务所律师.......
感谢多位律师的解答.可是在本地问过好几个事务所律师,都说学校责任不大.几乎没有赔偿的可能.解释说:在第一时间,孩子在周五没有回家,监护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情况.所以学校没有什么责任.这样的话,就和几位律师的解答完全相背了.学校平时规定上学期间在学校吃住,周五回家住两天,周一再开学回学校.当时9月25日是周五,周六是休息,周日是上课.想请问下,如果学校有责任,应该根据相关的什么法律什么条款来界定?请释疑?感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09-11-09-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孩子没有接走,学校应该负责。
2 。学校有管理责任。
3 。学校管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应该承担责任。
4 。但是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
5 。聘请律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