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开车撞倒一军人家属,医疗费我们全部垫付,左胫骨中断粉碎性骨折,左排骨小头粉碎性骨折。对方要求赔付的费用太高16万,现在起诉要求26万,伤残出院20天她就鉴定完毕,9级,其中伤残赔付:9万多,抚养费孩子双方父母都包括 7万,他开具家属在军队生活一年的简单证明。她是农村户口,在家待业。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他至少一个普通的兵,不具备家属随军的资格,开具的证明就证明家属来京生活了一年,事发听他战友说好像来北京没有多久,这个证明应该是伪造的,目前他自己好像按照北京城镇居民的收入计算的赔偿,这样合理吗,有法律依据没?
2、出院20天,可能没有恢复好,当时医生说恢复3个月可以自立,他这么快鉴定按照现在的情况是不能自理,鉴定9级,这个鉴定结果法律承认吗?
3、他的抚养人,孩子、双方父母都包括,双方父母都有很多孩子,他们并不是独子,法律支持这么多人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1-19-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经常居住地在1年以上。
2 。你可以提供充分证明,他家属没有在那里生活一年以上。
3 。法医鉴定,只要是治疗终结即可。
4 。姊妹几人,她占几分之一。
5 。如果你认为有错,可以当庭陈述。
6 。可以上诉。
7 。聘请律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