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燃油助力车被扣交警讲无证驾驶15896896690

行政诉讼起诉状

原告:郝培军 性别男 年龄39 民族汉族
电话:15896896690
被告:安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支队电话:0372—5118832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安阳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返还扣押的我的燃油助力车。
2 请求法院对被告的执法不当判决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3000元。
3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民警李继秀进行处分。

事实和理由:
2009年08月02日中午时间我骑我的燃油助力车经过安阳市市区人民大道与红旗路交叉路口—既三八岗路口,正常行驶中无故被安阳市交通警察大队一大队民警李继秀拦截,李继秀要求查看我的驾驶证,要求查看我的购车手续,我解释我骑的是燃油助力车没有驾驶证,李继秀讲:你的车可以没有牌照,是车管所不上牌照,但是骑燃油助力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我说这个事情有相关的规定吗?李继秀没有办法出示可以支持他说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争议后我拨打110进行投诉,但是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的燃油助力车被强行推到了马路对面的交通警察执勤岗亭门口,情急之下我再次拨打110,但是问题同样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民警被投诉后依然负责解决事情其实是特别不应该的事情,李继秀为了锁我的燃油助力车和我发生激烈冲突,中间我的燃油助力车被撞翻后备箱被碰坏,野蛮执法啊!中间由安阳市公安局监督督察部门的一名民警进行调节也没有作用. 时间僵持到晚上天黑,我把钥匙交给民警李继秀.放弃当时调解的努力.次日我到交警一大队进行处理,没有可以支持交警说法的法律依据.到交警支队的法制室也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对于投诉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述,但是没有人听,没有合理解释,没有正式的接待和听取意见及合理调查的工作.因此我向法院起诉这个事情.
关于燃油助力车是否需要驾驶证的事情我在将近3个月的时间里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调查,结论是不需要,特别是目前在安阳地区.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燃油助力车需要上牌或者需要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然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是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骑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此规定不谓不详,但是惟独对燃油助力车的属性没有做规定。但是等交通工具确实包含了燃油助力车等交通工具.国家对于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机动车等进行核准式管理,对于非机动车进行根据各地条件的开放管理,既实际情况如果当地政府和人大进行立法以后个别地区有要求燃油助力车办理牌照和要求驾驶证情况,但是大部分地区没有就此事进行明确和严格管理,因此民警李继秀查问我摩托车驾驶证缺乏法律依据. 以本人无证驾驶为由对车辆实施强制性扣留是错误的,是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行为,不听申述不讲道理强行扣车是野蛮执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然而民警李继秀对燃油助车的管理是不须上牌,只要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对燃油助车认定是机动车,却又不必上牌,这不违反了《国家行政许可法》。《国家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y8 B* J+ ^8
O7对燃油助车的管理不用上牌,只须持摩托车驾驶证,如此把燃油助车列入机动车管理,缺乏执法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矛盾。如果安阳城区确实需要对助力车纳入管理,请按《国家行政许可法》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无行政许可又为何纳入管理?意图何在?对于燃油助力车这样的新的交通元素我们本来可以以开放的心态来对待,逐步纳入正常管理或者进行开放式管理,记忆犹新的当年自行车施行牌照管理广大市民也认真执行了,关键是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我们看到与时具进我们目前放开了自行车管理,在国家没有主动进行燃油助力车管理的时候,民警李继秀擅自超越职权进行违规操作,与目前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格格不入.
对于对于 L! F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处一千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处一千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将非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L; T* e对于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对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以上是我找到的李继秀开出的罚单的根据.认真对照可以看到可笑至极.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可以看到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
  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从我收集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区别,强制保险是一种判断标准,非机动车需要统一管理的事情需要省级部门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行听证和立法后实施。而非一般普通民警可以将法律任意发挥,随意超越自己的职权,滥用公权。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返还我燃油助力车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3000元同时处分民警李继秀。
此致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郝培军
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09-11-20-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非法扣押你的车辆。
2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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