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与2006年11月与被告达成协议,以305000元买下被告的一处商业门面,签了买卖协议,约定本人承担一切过户费用,但被告必须义务的配合过户办证。原告已经离婚,房产是原告的名字。并且已经交纳了相关的费用。这期间其前夫一不同意出售和价格过底为由,进行阻拦,因为被告前夫是赌博为生,社会背景复杂,甚至涉黑,本人要求退款,并与元月15号退了30000元,变不在给钱,迫于无奈,与2007年2月5日,商量以加价15000元同意出售。加上以前退回的30000元和加价的15000元交给了被告前夫。当时被告并无异议。我目前有被告给我的房产元件,土地证元件,买卖合同,现金一次性付清收据,前夫的45000元收据(上面注有同意门店出售,钱已付清字样),之后一天由于原告和前夫发生矛盾打斗,致使原告住院当务办证,之后一星期,原告将前夫杀害逃逸至2009年初,才自首,证一直没有办成。房从买的当天晚上已经给我在用,2009年6月,通过被告律师商谈过户事宜,原告由于羁押还给我开椐了委托我自己办理公正过户的委托书,审判时我没有上交这份证明。之后一天,原告突然反悔说不想卖了,不得已与2009年6月8号在当地进行了起诉,申请判定合同有效配合过户。现在还没判决,但裾准确信息法院要判我合同解除,原因就是我中途退了她30000元,说合同解除了,之前我咨询过律师包括法院的工作人员都认定我会赢,现在如此结局,让我对法律很失望,被告杀了人只判了8年,关系很硬,如果法律也袒护这些人,让我喘不过气来,有人建议我撤诉,说缓和一下,等她来找我,反正什么东西都在我手里,说要撤诉还要快,如果慢了判决书下来更不好,说坚持上诉,胜的几率很小,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办法主持公道,上诉是不是真的没希望?望多指点,急渴求。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09-11-27-状态:未解决]
刘家人律师的解答:

1 。法院应该公正判决的。
2 。综合分析,你一个胜诉。
3 。法院法官如果负责,应该与卖方见面调查。
4 。你可以聘请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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