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问题
我于20年前花7000元买亲戚大姨家的房子,当时是瓦房,四五年后盖成平房,半年前办的房产证,由于当时买他的房子时都是亲戚就没打收据条,但有两个姐夫在场证明,现在房子开发,大姨他们却说我没给他钱,并去法院起诉房产局和我,他们要求房产局撤销我的房产证,说是因为办房产证时没让他签字,但当是买他房子时,他房产证土地证什么都没有……并诬陷这说我住20年是给他看门,请问律师我是否能胜诉?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09-12-02-状态:未解决]
张骁隆律师的解答:
关键是要看该处房产下面土地的性质,如果是国有性质,你能胜诉。如果是集体土地,那就很麻烦。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是可以买,但是一旦原始房屋灭失,就不能再原宅基地上重新改房子,即使盖了也属于不合法建筑。除非买方也是本集体成员,并且符合划分宅基地的条件。后者,就是人常说的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