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陪偿标准
2010年1月10日在我驾驶一辆轿车行经十字路口与一骑自行车的68岁老人发生交通事故,两车部分受损,老人受伤(膝盖骨折),已发生医疗费用一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付全责,有全险,
他家现在除了医疗费向我要一万五,请问是否应给付,陪付标准是什么?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2-02-状态:未解决]
张骁隆律师的解答:
除了医疗费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要根据住院日期等其他因素而定。最好找律师算一下,心里有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