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陪偿标准

2010年1月10日在我驾驶一辆轿车行经十字路口与一骑自行车的68岁老人发生交通事故,两车部分受损,老人受伤(膝盖骨折),已发生医疗费用一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付全责,有全险,
他家现在除了医疗费向我要一万五,请问是否应给付,陪付标准是什么?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2-02-状态:未解决]
张骁隆律师的解答:

除了医疗费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要根据住院日期等其他因素而定。最好找律师算一下,心里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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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平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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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银行保险 经济仲裁 刑事自诉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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