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不打算负责,想通过法律解决,能否得到赔偿?

08年12月份与男友相识,相爱一年之后(2010年1月份)怀孕,今年过年带回家给父母看,家里人也同意我们的事情,肚子一天天见大,家里要求先给两人订婚,就请男友回家先把彩礼备好,可是眼见已经回去一个月,仍没有任何动静,前些天打电话男方家说根本没有去借钱,对我的家人说,如果愿意跟他过日子就过去,不愿意就算了,男方家里现在不打算管我们的事情,而男友也把话说得很绝,他指责我当初让他回去,讽刺我的家人爱财,不到几天时间,他有另寻新欢了,我很伤心,我想同他打官司,不知道我是否受法律保护,能否得到我应得的赔偿?另外补充,他是江苏人,我是河南的,这些没有什么阻碍吧?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3-07-状态:未解决]
张骁隆律师的解答:

很同情你的处境,同时感觉你也太草率了,对方是那样的无情无义的人,你咋没看出来呢。
建议你尽快打掉孩子,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你手术费的损失,至于其他赔偿,很困难。我的建议是低调处理,毕竟你是女孩子,声誉重要。如果真的要打官司,地域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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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平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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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银行保险 经济仲裁 刑事自诉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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