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2007年双方发生矛盾遂签订了离婚协议,有财产分割条款。但当时他又反悔,经居委会调解双方和好又重新共同生活。2008年双方再次发生矛盾,我提起诉讼,他将已承诺销毁的协议提交法庭,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这份协议有效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09-24-状态:未解决]
林勇柱律师的解答:

离婚协议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婚姻当事人可能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而对财产进行妥协,其意思表示并不一定真实,一般情况下,虽签订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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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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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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