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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理由劝退,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我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但现在公司的主管,拿出一张表,说我违反公司纪律,情急之下,我头脑一热就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了.但听别人说我做了1年多,公司应该支付我2个月的工资赔偿的.但主管和经理只字未提.找我谈话的时候,经理根本人就不在.
现在我还能告他们么?
咨询者:
fa105630
上海
[
咨询时间:2009-09-26
-
状态:未解决
]
林勇柱律师的解答:
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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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勇柱律师
执业机构: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福建 厦门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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