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以何种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才会受理?

我是一名农村电工,我92年参加工作,在07被电力局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一直和电力局打官司,一审二审均胜诉,法院判决要求电力局恢复我的工作补发工资,工资部分已执行到位,但电力局在执行恢复工作的判决时,以电力局规定和政府文件(均未见)为由,只和我签一年的劳动合同。请问我该以何种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才会受理?
补充提问:
92年开始工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单位是宁乡县农电总站下属石家湾电管站台区电工,到2000年3月(由宁乡县电力道林供电所发了一份录用通知书,没有签合同)更名宁乡县电力局道林供电所,但我的工作性质没有变化,依然是台区电工,之后一直是做台区电工,直到2007年3月,宁乡县电力局单方面解除工作,停发工资。我才上诉维权。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09-11-15-状态:已解决]
林勇柱律师的解答:

工作满10年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咨询林勇柱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厦门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林勇柱律师 > 林勇柱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