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水水池淹死小孩谁的责任?
国家一农业项目在农村修建蓄水池,用途为农业用水,水池设护栏1.1 米,但有60CM的距离没有封闭,主要为了方便农民用水及下水池清淤泥,在水池护栏上建设方贴有用大理石刻有“水深2米,严禁攀爬,注意安全”的警标牌。一农村居民大人带小孩子去水池中洗菜后,1岁多的小孩子与另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子在水池边玩耍,结果1岁多的小孩掉入水池中淹死,请问这种情况死者可以要求建设方或管护方赔偿吗?(注,水池建成后建设方已经交护给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再交护给当地村委管护)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11-23-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