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我和丈夫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在我这里,随着孩子的长大当初给的抚养费200元钱已经不够孩子的花销,现在孩子已经上初四了。我想提高抚养费的给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标准可以参考。我查了一下相关的标准,是其收入的20-30%,可是如果这些不够怎么办。就不能增加了吗。他开出租车具体收入我也不太清楚。能不能告诉我黑龙江省的最低给付标准是多少钱。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1-09-状态:未解决]
孙洪兴律师的解答:

你丈夫的工资可参照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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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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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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