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前妻于96年带着12岁的孩子走了。97年我起诉离婚,法院缺席审判离婚。四年之后的今天,他突然出现,并向我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我应给付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24-状态:未解决]
孙洪兴律师的解答:

应该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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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
 所在地: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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