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一,法官在判决担保人的责任时,当判决担保人承担债务后,是不是应判决保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法官没有这样判决。第二,借款人从贷款人那儿拿了钱,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官这样判决。如果法官还懂法的话,是不是有违法的可能?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23-状态:未解决]
俞肃平律师的解答:

第一,担保人应在开庭时提出此要求,否则法院不能判。第二;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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