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意外伤害

我母亲在景区游玩的时候,被其他游客伤害(使用公园的租借的游乐自行车),当时该游客交了3000元住院费后消失,经医院诊断后需手术治疗,约2万元费用,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可以找景区垫付或者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可以,大约可以要求支付费用是哪些?非常期待您的答复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10-10-状态:未解决]
许继光律师的解答:

基本上同意苏律师的意见。需要明确该景区是否为封闭式的、经营性的单位,如果是,个人认为景区管委会应当承担责任,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另外,该游客既然预交了部分住院费用,应该能够明确其身份情况,通过其他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如果协商不成,可考虑列为共同被告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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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许继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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