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各位律师好:
我就职于南开区一家IT公司,9月15日经理安排我去天津港边检中心调试设备,在上午11点左右我们一行5人(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行驶到天津港二号路时发现马路对面有一个加油站,司机要左转去加油,当汽车车头几乎正对加油站时,另一辆汽车撞向我乘坐的汽车的右侧车门位置,当时的冲击力很大,造成我头晕,脑袋右侧眉毛与头发之间多处被玻璃划伤,胸口闷气,肚子涨。当天做完CT和胸透后大夫说没什么大碍。
我想咨询您的是,我在工作期间受经理指派去工作,这件事我没有一点责任,完全是个受害者,现在右侧眉毛与头发之间多处被玻璃划伤,将来会落疤,会造成毁容。现在还伴随头晕,并且咳嗽时肋骨疼。我应该能得到什么赔偿?赔偿的范围是多少?我们公司五险一金都有,公司应该给予我什么补偿?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9-17-状态:未解决]
许继光律师的解答:
先进行全面检查,并住院观察,如无“大碍”,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构成伤残等级,属于工伤,按工伤赔偿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