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到哪个地方法院起诉撤销原来签定工伤伤亡赔付协议?

我弟(农民工)2009年8月22日在浙江杭州大桥工地发生工伤事故身亡。施工承包方(安徽本地人)承诺以杭州标准赔付,最近我才知道包工头利用我不清楚赔付标准,没有按标准赔付,原来私了鉴定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我要求撤销原协议可以在我本地法院起诉吗?或本地劳动仲裁机构也行吗?如果要到异地法院,到哪一级法院?工程已完工,施工承包商已不在杭州,怎么办?怎样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如果要找律师,在异地法院找异地律师最好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09-17-状态:未解决]
许继光律师的解答:

1、重大误解的撤销权仅为一年。如果协议签订后,对方没有即时履行,按最后的履行期限计算看是否消灭撤销权;
2、如果能够行使撤销权,应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3、施工单位即使已离开当地,只要能送达,应该不影响;
4、到当地申请法律援助;

我咨询许继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许继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淮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许继光律师 > 许继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