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是在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风险控部门做后台文员 当时面试时说因为中国平安银行和深发银行合并 所以后台人员先暂签信用卡中心销售人员的合同 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月薪为1200 面试时说2个月试用期是双向选择 在此期间 有不满可辞退 当时面试时 本人只清楚试用期月薪1200 转正后3000左右 其他并无谈及 甚至连发工资的日期都不知道 2010年11月9日 我正式签了销售员工的试用期合同 可是并无转正后的任何书面文本 于是本人于11月11日问了本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说由于总行新订的规定 后台人员无大专文凭不得上岗 但是面试的时候 简历上写的很清楚 本人是中专 面试时也未提及学历问题 在试用期间本人工作一直认真职守,无任何工作失误,因进公司后 新规定而辞退本人 打官司会怎么样?能赢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11-状态:未解决]
许继光律师的解答:
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劳动合同为依据,不能以当时的口头承诺。诉讼有风险,即胜诉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