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家称《非诚勿扰2》侵权 向华谊发律师函

时间:2011-03-31 09:28:16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11年03月30日 08:30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张淑玲 易东方)昨天,山东省作协会员高雷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一份律师函,称电影《非诚勿扰2》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昨天,受山东省作协会员高雷所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向华谊兄弟公司以快递形式寄发了律师函。函中称:华谊兄弟电影《非诚勿扰2》侵犯了高雷著作权。2006年,高雷出版著作《时间书》,电影《非诚勿扰2》部分情节与《时间书》后记内容一致,如人生告别会所涉及场景以及亲朋好友送别等形式。高雷代理律师赵健称:“《非2》擅自使用高雷《时间书》中的部分内容,作为独创作品予以发表,侵犯了高雷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高雷通过代理律师要求华谊立即停播《非诚勿扰2》,并在全国性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网络)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昨晚,华谊兄弟电影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他们还未接到该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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