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9 06:33:58 作者:扬博 文章分类:维权实录
北京圣运所快讯:由我所赵健、杨波两位律师代理的秦皇岛市刘先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维权案,历经办案律师三个月的法律维权,最终于2011年8月27日划下圆满的句号。该案成为今年一月份《新拆迁条例》施行后成功阻止司法强拆的典范。
2011年5月4日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刘先生作出并送达了《(2010)青行执字第131号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要求刘先生于接到通知五日内将房屋自行交由拆迁人拆除,否则将实施司法强拆。接到通知的刘先生焦急万分、不知所措,幸而在北京就读医学博士的女儿帮助下及时聘请到了我所赵健、杨波两位律师,等刘先生与我所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已经是5月7日了,离法院规定的司法强拆最后期限已不足三天。
赵健、杨波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拟定了维权方案,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律师函、司法强拆执行异议申请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后经办案律师强烈要求法院进行听证的情况下,青龙县法院最终决定于2011年7月4日对本案进行听证程序,在听证会上办案律师顶住重重压力最终胜利完成。司法强拆听证会是本拆迁补偿维权案的转折点,从此扭转了被拆迁人在司法强拆中的被动局面,走向了法律维权道路上的坦途。
2011年8月27日委托人刘先生与拆迁人握手言和签订了补偿协议,不仅得到了自己理想的补偿款,而且通过这次维权还意外的获得了两亩土地的使用权。从律师接案到该案胜利结束用了1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