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房产纠纷解答
4年前因我母亲急需医药费父亲将房子卖与1亲戚,当时签了1个协议但未开收款凭证,协议上只有我父亲的签名,亲戚交了钱后说他去办过户,我父亲就没管了,前不久父亲和他去房产局办过户,房产局说办不了说协议上没共有人的签字[也就是我和 我母亲】属于无效的违法协议,现在我家条件不好,还是租的房坐我想买回来但对方百般刁难【现在那房子他租给别人。他家条件也很好】实在没法我想通过法律拿回房子,这样的官司怎么打?我有胜算吗?如果打起来我还要将以前的钱还他吗?[本来不想太绝可是对方态度实在恶劣]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1-23-状态:未解决]
杨波律师的解答:
房子可以要回。但收受的房款应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