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判决?

2010年1月24日,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货车在路上一个大转弯处撞上一辆停在转弯上的带兜面包车尾部,面包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从现场看,面包车是停在转弯处检修,驾驶员站在面包车车头处,面包车被货车撞上后把驾驶员挤压到右侧路坎脚,造成右胸部骨折肺损伤死亡。但未打有危险警示灯,也未按规定在停车位置前后100米处设立明显标志(双方均证件齐全),请问公安机关会如何判决?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1-27-状态:未解决]
杨波律师的解答:

首先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看是怎么划分双方责任。如果肇事方是主要责任,导致对方死亡的话,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否则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下,那只付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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