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我是湖北省潜江市周矶办事处东荆村七组人,我们这因修路被征地,补偿款拨下来后由村小队代表来负责分款。最后决定我们一家不能分款,理由如下
家里有2个子女的,都是男孩的,结婚后可以分钱。一男一女的只能男孩分钱。女孩不分
我家是2个子女,一男一女,我是女孩于2008年11月结婚,我丈夫是在我们家落的户,户口是通过村里干部签字了合法转过来的。我哥于2009年3月结婚,现在我们都是一家3口,我们现在住在一个屋里。
请问象我们家的情况我能分到钱吗?村代表会是否违法?要是我们上访不能解决问题我能到法院起诉村委会吗?
还有就是村代表会的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吗
第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11-22-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