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

我和男方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婚后有一男孩,在孩子刚满月时,就被男方赶出家门。当时结婚给了九万元彩礼,购买结婚物品,农资物品生活费等所剩无几,现在男方起诉我要求返还65000 元礼金还有一套首饰价值一万七千元,首饰早就被他家拿走了,钱最后我也只剩俩万,我应该返么,应该返还多少,而且我是刚满月就被赶出来的,可以要求赔偿么?赔偿多少?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4-10-状态:未解决]
岳建民律师的解答:

应返还剩余部分,不能主张赔偿,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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