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哥哥姐姐 这种情况算谁的主要责任?
2014年我母亲59岁,2014年5月看中了一套房子,因为她年龄较大,当时销售人员口头说她的年龄和收入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并未说能获得的贷款期限,所以她签了购房合同并付了30%的首付款,准备贷款70%,(打算贷款20年),她的经济能力才够供应月供。
但是,2015年,她开始生病,当她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去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时候,却被告知:年龄(六十岁)过大,仅能贷款9年 ,相应的月供增加,已经超出她经济能力。加上她因病丧失工作能力,更无力贷款。
目前,她只能放弃不想购买此套房屋,开发商拒绝退款,并说由我她承担违约责任
一:究竟责任比例该如何划分?请问能够全额退(首付)款吗?
二:为了退款退房,下一步,建议我们怎么办?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5-09-28-状态:未解决]
岳建民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有证据证实销售人员给予了错误的引导,则你们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