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发信质问深圳海洋局强拆依据

时间:2011-04-17 21:56:26    文章分类:法治动态

深圳新闻网讯 在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海上皇宫”所属公司)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撤销《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龙岗区法院对此已正式立案的情况下,昨日上午,该公司联系媒体记者,称“面对强拆疑问重重”,希望通过媒体将整理出的6个问题转达给龙岗区海洋局,得到合理的解释。

6个问题如下:

一、海上浮着物如果确实无法可依,那说明‘海上浮岛’不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可做,就不能视为违法。

二、如果有法可依,为什么有法规定,海上建筑要获得海域使用证,却不给海上建筑物发放海域使用证?并且广东省境内上千个海上浮着物也都没有证件。

三、自2003年建成以来,‘海上浮岛’就开始申办海域使用证,相关材料‘要啥给啥’。而相关部门不予发证,并认为‘海上浮岛’无证占用海域。为什么办证时说无法可依、不给办,到拆除的时候却说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违法?

五、按照国家法规,使用海域必须办理海域使用证,但为什么现实是中国所有海上鱼排、餐厅、建筑物都没有发过证件。法律和现实是矛盾的,但是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认为个案处理是不妥当的。

六、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此前曾多次表示愿将“海上浮岛”捐给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作为海上研发基地,也提出想要免费向公众开放,这种既可以保留对海洋资源利用进行探索的宝贵的“试验品”、又对社会有益的处理方法,为什么没有得到允许呢?”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试图联系龙岗区海洋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采访,但相关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深圳晚报记者陆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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