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06 12:26:53 文章分类:法制文摘
善良的人们以为,只要“死人复活”或者真凶出现,那么冤假错案都能得到平反,但是,残酷的现实却告诉我们,“死人复活”是当众给司法机关一个耳光,纠正错案没有话说,像佘详林案、赵作海案;但是,真凶出现,尽管是案情铁板钉钉,无辜的当事人却未见有这么幸运。如果大家不会遗忘的话——2005年媒体报道的河北聂树斌案,真凶出现到如今五年多时间了,尽管聂树斌白发苍苍老母奔走于各级政法机关,但至今冤案的纠错仍然是遥遥无期。王子发案同样是没有“死人复活”,而是真凶出现,结果是一等3年,冤案纠正看不到尽头。
纠正王子发冤案在法律上并没有多大问题。认定王子发是凶手在证据之一是鉴定结论,结论认为王子发身上的伤是自伤,但现在公安部的鉴定结论认为“王子发自己难以形成其体表所有的刺创”,何况,就在王子发案当初二审时,广西区高院就组织了一次鉴定,对王子发自伤的结论是有疑问的,认为王子发的伤有可能是自伤,也有可能是他伤。同时,其他几个证据也已推翻,比如吴宗谋的儿子和堂弟都推翻了此前的证言,称他们说的是——吴宗谋曾对他们说当时曾和王子高的弟一起喝酒,但河池市公安局制作的笔录却记为“吴宗谋说王子高的弟是凶手”。事实上,就是按照当时的庭审的认定的证据,这样的证据也只是传闻证据,依据传闻证据和不可靠的鉴定结论定案也是十分荒唐的。
而如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很积极地纠正王子发冤案,而广西区高院却拖着不办,真正的原因或在于,如果纠正了这个冤案,就直接面临着国家赔偿,甚至是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在这种可能面临的高压面前,就选择了畏缩不前。正如聂树斌案一样,尽管真凶出现了,但相关法院一方面要求聂的家属拿出判决书,另一方面居然连判决书都不敢给聂的家属,还要靠好心人偷偷地寄给他们。
并且,“死人复活”之所以能迅速纠正而真凶出现可以久拖不决,还在于,“死人复活”,所谓的罪犯杀人的事实都不存在,也就无话可说了,只能纠正了事。而真凶出现,毕竟凶杀案是发生了,即使是真凶承认了,如广西区高院还可以用种种理由来推诿,怀疑真凶是否真正的凶手,认为认定真凶的证据存在问题,从而玩弄法律于股掌,达到不纠正冤案从而不被追究自身责任的目的。
然而,广西区高院种种拖延的行为,却是给无辜者带来更深重的灾难。如果说,第一次有罪判决是对无辜者的第一次伤害,是司法的第一次不正义,那么,第二次拖延不纠正的行为则是对无辜者的第二次伤害,是司法的双重不正义。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今却屡屡伤害公民,这是对法律的深层次的践踏,是司法底线的沦丧,深值我们警惕。
莫非,王子发案中的的死者吴宗谋,要从地底下爬出来,涅磐重生,王子发才能洗刷冤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