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频发 律师和心理专家教您如何应对-上海闸北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5-12-27 16:39:27    文章分类:知名律师

央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康乐)据中国乡村之声报道,今年7月18日,河北唐山滦平二中初二学生小龙,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在校园内被殴打,小龙告诉老师,却在放学后距离学校300米处再次遭遇十几个同学的疯狂殴打,致轻微脑震荡。事发后,学校教导主任赶到现场,却并未报警,小龙家人报警后五个月,派出所仍未给出结论,学校也并未对打人的学生做出任何处理。

对于这次校园暴力事件,滦平二中的教导主任陈主任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出事以后学校报警,因为校外打架,由派出所处理,到现在派出所也没有处理结果。学校要依据派出所对孩子调查进行处理。

陈主任还说,一般这种情况得经过学校主管部门商量,最后确定需要给什么处分,关于打架严重的处分是提出点名批评,处以警告处分,因为记过或更严厉的处分,需要经教育局批准。这个孩子属于轻微违纪,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律师专家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荆

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肖斌

对此,张荆有不同意见,他认为:事实上学生是否需要进行记过处分,学校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学校方面了解事情经过。学校这种消极、相互推诿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对解决这个事情没有积极意义。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的公平、公正迟迟得不到回应,让他再去信任他读书的地方,对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

肖斌表示,对于实施校园暴力的孩子,学校的纠正与处理也是对他们的教导。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是为了帮助施暴的学生能够改正行为方式,帮助受暴者调整好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所以教育部要求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机构,帮助学生处理、调整心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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