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实务问答1000例》之第145、关于合同罚款的性质

时间:2009-10-09 21:20:50  作者:北京王文杰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王文杰律师工程法律实务1000例》之第145、关于合同罚款的性质
 我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上说乙方每拖延工程一天罚款5 万,现他们拖延已20天左右,我方想发一文件,内容是限期10日内完成,若不完成将不予结算。请问,不结算合法吗? 若 大额罚款100万是否合法?
 北京工程律师王文杰答问:
 这里的罚款即违约金性质,没有不妥,但具体数额可能过高,对方可依据合同法提出适当降低的要求,法院一般会支持;限期10日内完成,不予结算对对方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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