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划拨问题

您好:我在购买二手房(该房是一单位修建的)时遇到国土证上写明了是划拨土地,但是房产证上土地性质栏没有注明是划拨,开始谈好业主包国土证过户费用,但后来中介说房产证上没有说是划拨可以不用去办理,只是去做个公正就好,业主也表示可以把原国土证过户的费用在房屋总价上减掉,我想这样可以少近2万元,比较划算,并且国土证也在我手上。请问这样做可以吗?有什么弊端没有?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03-状态:未解决]
蒋其磊律师的解答:

这个还是有问题的,您所说的减少2万元的处理模式,并没有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转让行为在你们之间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该转让行为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将来还是有很大的风险存在。

我咨询蒋其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蒋其磊律师 > 蒋其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