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赔偿法律咨询
我是开玩具店的 附近小学一个12岁小孩偷了我东西 我找到老师要求赔偿 其家长一次赔了我60元(没有写收据)但回去那个家长对小孩说是100 小孩不服气 来我店里滋事 说100太多了 我没跟他多说什么 叫他去找家长来 推他走 他不走 当时我很气 把他按到在地上 他突然抬头咬住我的脚 我就用拳头打他头 打了几拳他才放开 后来通知他家长来了 报警 验伤后 双方均是轻微伤 然后是调解 因之前这个小孩的头开过刀 对方以这次的伤影响到以前的手术 提出赔偿20万 调解不成 我因此被判拘留15天 罚款500
现在我已服刑回来 那么我想问问 如果对方告我 我还要不要赔偿 之前部分的检查费是我出的 大概600 我的意思是 我被拘留过 这个能不能作为抵偿轻微伤的赔款 反过来 如果我告他 能不能得到赔偿 我也受伤 但对方是小孩 我要求他家长赔偿我的损失
现在搞清楚一些关键问题 是对方滋事在前 咬我在前 我打他在后 这些对我有利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0-10-状态:未解决]
蒋其磊律师的解答: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简单分析如下:1、您被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不能够影响小孩追究你民事责任的权利。2、您打小孩、小孩打您都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自己的过错所致的损害。3、虽然对方滋事在前,但是并不能说明就对你有利,因为这要综合考虑您的过错的大小,您所致损害的大小等多方面来确定责任。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