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和男友名字,首付是男友付的,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你好,我和男友一起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和男友的名字,首付也是他付的,但相处这些时日,他对我一直也很冷漠,对我的家人也像是对陌生人,以前以为是这样的性情,所以没太在意,只是偶尔提醒他这样会不利于我们感情发展,但他每次把我的提议不当回事,仍然我行我素,并且这么久以来,他也从来没有跟我提结婚的事,前天我无意中发现他的QQ聊天记录,才知道他和我一起后,仍一直和前女友纠缠不休,并且从他的记录中让我明白,他和我交往也只是为了刺激前女友拒绝他的追求,像现在这种情况,就算他勉强答应跟我结婚,我想我也得不到想要的幸福的,因为他一门心思全在那女的身上,对我可以说没有半点情分可言,所以我想跟他提出分手,当时房产证上是写我和他的名字的,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分手,我是否有权利得到房产的财产分割,有什么法律依据支持吗?非常感谢,盼复
补充提问:
首付款是他的银行卡支付的,所以应该有银行的单据,却是他的名字,后面月供款也是从他的银行卡扣款的,实际上也是他的工资存的月供,我的工资是用作购买家具及生活及其他日常之用,但也只有购买家具的收据。这些情况是不是对我很不利呢?另外,如果像刘东斌律师所言,现评估值减首付减升值部分再减银行利息及贷款,那结果不是为零了吗?我还是不明白。请有心人帮帮我,小女急盼答案!万分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9-14-状态:未解决]
蒋其磊律师的解答:
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你男友和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你们共同共有的财产。首付是你男友负的,如果他有相关的证明是他付的,而不是你付的,那么首付部分也应该归你男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