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30 11:59:24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两个建筑公司承建某教育集团公司为建设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及宿舍楼,被发包人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长期拖欠了高达2436万元的巨额工程款。该案经过某市中级法院初审、该省高级法院发回某市中级法院重审、该省高级法院终审,最终两个建筑公司未能收会巨额工程款。
殷律师代理接受两个建筑公司的委托后,仔细研究案情,发现原两审法院的审判存在明显的问题,尤其是法律适用错误。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重审,经过若干波折,终于使两个委托人收回了巨额工程款。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