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23 13:41:24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律师解答】: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楼上的业主将其所有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处罚;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楼上的使用方,应当遵守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若其违反有关规定,干扰其他居住人的正常生活,则可由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