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15 16:46:06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从业心得
企业是否需要聘请外部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是否能够更有效率:
需要看外聘律师能否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如果企业需要服务的法律事务非常多而且大多有时间要求,那么与外部律师的联络必然耽搁很多时间,这将影响他的工作效率。
2、案件是否需要外聘律师对企业进行深入的了解,如果承办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务需要对公司情况的深入了解,而外部律师对公司情况并不熟悉和了解,那么了解公司情况将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也将影响律师工作的效率。
3、外聘律师是否能够集中精力承办公司的案件,如果外部律师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服务,那么他需要协调安排为各家企业提供服务的时间,这也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
4、是否具有专业优势:外聘律师必须具备企业所急需,而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又不具备的专门知识和经验。
5、费用发生情况:如果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完全可以承担的案件或其他法律事务,由企业内部法务人员来承办可以节省大量的法律服务费用。
企业内部法务人员与外部律师的关系
在明确了企业在何种情况下需要聘请外部律师后,我们即可以理解外部律师与企业内部法务人员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而并非竞争关系。
就如同企业的税务工作和工程施工工作均分别由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和工程部门负责对外联络一样,除非企业没有内部法务人员,否则与外部律师联络的工作应由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负责。
这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法务人员对律师的工作更熟悉和了解,能够对律师的工作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法务人员与律师均受过法律知识的培训,能够更有效的沟通,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能够更准确地将企业内部情况介绍给外部律师,而同时也能够把外部律师的意见更有效地介绍给经理人员。因此与外部律师联系工作应当是企业内部法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