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名义存钱属赠与不能索回

时间:2010-02-13 18:23:50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蔡女士与蒋先生1996年结婚,生有一女。蔡女士出于对女儿今后的教育着想,给女儿在银行开了一个户头,把每月的工资存进去作为女儿的教育基金,平时一家三口的吃穿都由蒋先生支付。

  2009年底,蒋先生与蔡女士离婚。蒋先生想分割女儿的教育基金遭到拒绝。请问,教育基金能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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