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如何收回?

时间:2010-02-25 16:51:35  作者:殷国丰  文章分类:殷律答疑

我朋友借了我一万多元钱做生意,已经四年了,一直不还,超过了诉讼时效,请问还有其它方法要他还钱吗?
   有借条,06年的,上面写的是一年内还清。

殷国丰律师回答:

首先,你是否在这几年内一直向其催要?如果是,要保留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等,那样你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你的催要行为使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其次,超过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法律上的胜诉权,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上不会判决债务人承担责任,

但债权人实体上的权利仍然存在,即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务。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收回欠款:

1、尽量争取其自愿还款,一旦开始还款,即视为债务人对其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可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获得胜诉权。
      2、债权人可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只要债务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等签字,即视为对债务的认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可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殷国丰律师 > 殷国丰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